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现定于11月5日(星期五)举办第七届“星耀工大•筑梦成长”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举行各类别答辩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优良校风学风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活动形式
1.第一阶段:推荐报名
依据评选标准,采取个人(集体)自荐的方式向所在学院报名。各申报人选(集体)按要求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第七届“星耀工大·筑梦成长”校园之星推荐表》(附件1),另附先进事迹材料1份、五寸电子生活照1张。相关评选要求和报送材料要求见《关于开展广东工业大学第七届“星耀工大•筑梦成长”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广工大学字〔2021〕11号)。
2.第二阶段:学院初评
学院对候选个人(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者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各学院每个类别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个人(集体)。
3.第三阶段:学校答辩
学校拟定于11月5日举办第七届“星耀工大•筑梦成长”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候选人现场展示与答辩的方式进行。校园之星候选人(十佳候选党支部、十佳候选班集体须各选派1名代表)进行PPT展示并作主题发言,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PPT内容要求突出重点或特色,总数不超过3张。展示完对评委提问予以作答,提问和作答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作答内容力求条理清晰、指向明确。
三、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指派1名辅导员老师负责候选人推荐工作及活动当天学院学生带队组织事宜,于11月2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拟推荐学生相关材料(电子版即可)、推荐汇总表(含负责辅导员信息)等材料报学生处思教科(大学城校区东十东座306),电子邮箱:xscsjk@gdut.edu.cn。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处思教科:393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