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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及评先通知

2021年12月12日 00:07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各方努力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学生心理社团积极开展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意识逐步增强。为及时总结经验,并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现将2020~2021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及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严格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项制度开展工作。学院学生心理组织架构完整并能有效运作。
  2.学院心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条件有保障,有固定的场地和工作经费安排,二级心理辅导站运转正常,并安排有相应心理主题活动时间。
  3.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部署,及时按要求开展和完成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生受益面较广,效果良好。
  4.学院各层级心理工作人员得到较好的培训,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5. 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和危机事件,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
  (二)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全体辅导员均可报名参加,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学习与提高。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
  2. 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与指导,并定期组织本学院心理委员及相关学生干部进行学习讨论。
  3. 能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本年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圆满完成任务。
  4. 定期收集心理委员填写的信息反馈表,并将收集到的学生心理状况与班主任、心理中心沟通。
  5. 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一些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向学院副书记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汇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6. 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次活动有较完善的计划,并注重信息收集及整理。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程序及办法
  各学院认真总结本学院自去年9月以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度广东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并将相关总结材料附后。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初审后报学校审批。
  (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及办法
  申报的辅导员老师要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度广东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将工作总结一并交学院初审后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三、工作要求
  1. 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抓好学院自评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 各学院均需提交心理工作总结材料,如需申报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才需再填报《2020~2021学年度广东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和《2020~2021学年度广东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 所有资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在12月30日前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打印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请发至箱: xscxlzx@gdut.edu.cn。    
  学院应认真总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加以推广,扎扎实实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如有疑问,请与心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陈音,电话:39325771。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2020~2021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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