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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班主任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06日 18:01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夯实全员育人机制,切实做好班主任工作,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评优对象范围
  2020-2021学年在岗,且累计担任班主任满1年以上(含1年)。
  二、评优程序
  (一)个人小结。各学院班主任按工作职责,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见附件)并交回学院。
  (二)考核评优。各学院按参加考核的班主任总数10%的比例评定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科研、实习和实践指导,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培育优良学风。
  3.热心为学生服务,贴近学生生活。通过班会、访谈等方式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积极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深受学生喜爱。
 (三)学院公示与材料报送。各学院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拟推荐的优秀班主任,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优秀班主任老师的《广东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纸质版(学院分管领导签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1月12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教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思教科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对深受学生欢迎、用心用情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班主任老师给予充分肯定,有效发挥其正面引导作用。
  (二)各学院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保证评优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四、不详之处,请与学生工作处思教科联系。
  联系人:于玺 联系电话:39322615
  邮箱:xscsjk@gdut.edu.cn

  附件: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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