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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辅导员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 00:10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充分展示辅导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学校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评价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范围
  (一)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
  1. 2020-2021学年在岗,且累计担任辅导员满2年以上(含2年);
       2.参评本科生辅导员须在本学年学生工作评价中个人考核成绩排名前40%(按工科类学院、文理艺术类学院分开排名,有关信息稍后发学院);
       3.各学院推荐人数≤2人。
  (二)留学生辅导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
     1. 2020-2021学年在岗,且累计担任辅导员满2年以上(含2年);
       2.各主管部门推荐人数≤1人。
       说明:参评人员只能以上述一类辅导员身份申报评优。
  二、评优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老师可自愿报名参评,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排版整齐美观,要求仿宋小4号字体,1.15倍行距),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写意见后加盖公章并于2022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交学生工作处思教科,电子版同时提交至思教科邮箱,请各位参评老师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工作成果”与“个人事迹”,其中“个人事迹”应不少于1000字。
  (二)学生工作处初选。学生工作处将对相关辅导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三)现场展示评审。学生工作处组织召开优秀辅导员评选展示会,通过初选的辅导员结合PPT 进行展示汇报,每人限时5分钟,学生工作处结合各辅导员现场展示得分情况按规定拟定获评优秀的人员名单。(暂定1月1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发文和奖励。学生工作处对拟定的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发文表彰并给予奖励。
  三、不详之处,请与学生工作处思教科联系。

  联系人:于玺 联系电话:39322615
  邮箱:xscsjk@gdut.edu.cn

  附件: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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