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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23日 15:37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为优秀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吸引更多的专家、教授关心企业的发展,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加盟企业,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决定开展2022年“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万元/团队) 名额(视本年度申报情况决定)
特等奖 10 0-3
一等奖 5 5-8
二等奖 2 10-15
三等奖 1 15-20
  二、申请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曾受过校纪处分。
  三、申请条件
  1.奖励对象:在全国性或国际性有影响力、权威赛事中获奖的团队。同一作品获得不同级别的赛事奖励,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奖励。以团队项目为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为避免同一团队多头申报,原则上由奖状上排第一的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向学校申报。
  2.申报范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获得《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级别细则》(广工大教字〔2021〕164号)公布的竞赛体系特级、一级、二级赛事的获奖团队(个人赛获奖不在此次奖励范围)。获奖时间原则上以奖状时间为准,奖状未下发的以学校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3.特等奖学金申请条件: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
  4.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第二等级奖项及以上;
  (2)在特级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第一等级奖项;
  (3)在特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竞赛中获国家级或国际级奖。
  申请需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其中三个条件依次具有先后优先次序。
  5.二等奖及三等奖学金申请条件:在特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竞赛中获国家级或国际级奖。
  四、申请材料
  1.《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承诺书》的纸质版1份;
  4. 奖状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须经学院经办人核查原件后加盖“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1份;
  其中,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涉及签名处均需要手签。
  五、评审程序
  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采用评定的方式,由学院评审推荐、学校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六、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5月19日-5月23日,符合申请资格及申请条件的团队代表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获奖团队由学生第一负责人(原则上以奖状为准)作为代表向所在学院申报,如果学生第一负责人已经毕业,则由学生第二负责人申请,依次类推。
  2.学院审核和推荐:5月24日-5月31日,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6月1日前,学院将推荐的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纸质版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生活区东十202室),电子版资料统一压缩后发送至邮箱:xsczdb@gdut.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学院名称+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资料”。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参评。
  3.学校审核及评审:6月2日-6月10日,学校对学院上交材料进行审核与公示,召开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核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团队,并颁发荣誉证书。
  4.投诉与举报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须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裁决。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获奖等级根据具体竞赛颁奖级别划分第一至四等级,如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应划分为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第四等级,如竞赛仅奖励金奖、银奖、铜奖,则对应划分为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
  2.特级竞赛里优先奖励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获奖团队。
  3.在同等级别竞赛里按第一等级奖项、第二等级奖项、第三等级奖项、第四等级奖项先后次序优先奖励获奖等级高的团队。
  4.本年度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不与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金重复获得。
  5.未尽事宜由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老师  020-39322610
  竞赛类咨询:
  教务处联系人(学科竞赛):张老师  020-39322775
  校团委联系人(“挑战杯”竞赛):董老师 020-39324509
  学工处联系人(“互联网+”竞赛):陈老师 020-39342819
   附件: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校团委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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