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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广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的通知

2022年05月23日 15:37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精神,我校可以推荐报送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1个、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2名、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2名,现将我校申报与推荐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近五年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内容不限。
  2、材料撰写要求:申报单位需填写《“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推荐名单》(见附件1),附3000字以内的上报材料。展现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也可图文并茂。主题鲜明,内容应有重点的突出某一个方面,应是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切勿面面俱到,更不能撰写成工作年度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材料撰写要求:
  申报个人需填写《“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见附件2),其中个人事迹材料一栏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内容应突出个人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举措,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评选对象: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报送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材料撰写要求:
  申报个人需填写《“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见附件3)。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本人某一方面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二、推荐程序
   (一)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个人于2022年5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所在单位,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数不超过1个、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不超过1名、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不超过1名”进行遴选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在2022年5月2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报送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sczdb@gdut.edu.cn,其中邮件主题为"报送单位名称+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文件按照"报送单位+典型类型+典型名称(案例或姓名)"命名。
  (二)初审推荐。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三、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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