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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20日 09:00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82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生,且在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同一评选范围前50%

  二、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2号,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名额

1

机电工程学院

136

2

自动化学院(含机器人学院)

137

3

轻工化工学院

84

4

信息工程学院

95

5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121

6

管理学院

209

7

计算机学院

152

8

材料与能源学院

104

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6

10

外国语学院

52

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59

12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66

13

艺术与设计学院

105

14

法学院

31

1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34

16

经济与贸易学院

69

17

国际教育学院

5

18

生物医药学院

31

19

先进制造学院

25

20

集成电路学院(含IC班)

28

21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

1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于922日前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sgl.gdut.edu.cn/)进行网络申请:登录网址—学生—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事务管理—奖学金管理—选择相应项目申请。

  (二)学院评审:学院对学生名单进行初步审查,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并于927日前安排专人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院《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二)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现场打印《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930日前将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

  1.纸质版:

  (1)《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后打印、签名盖章);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东十东座202)。

  2.电子版: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

  (2)《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3);

  (3)每位候选人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申请材料(全面反映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xsczdb@gdut.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严格审核学生的评选条件,审核学生的个人信息、荣誉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

  (二)各学院加强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励志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三)按时审核、公示,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联系人:谢老师,020-39322610

  地址:大学城校区东十东座202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2916





(1)
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11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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