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2022-2023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2年9月在册的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即日起-9月30日前)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xsgl.gdut.edu.cn/)点击“学工事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对照本人纸质材料内容如实填写相关选项。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请参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以下简称《指标解释》)。
(二)学院审核(即日起-9月30日前)
学院按照《指标解释》,对照学生纸质材料和系统选填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学院应退回学生申请,通知其修改并重新提交后再次审核。学院审核与学生申请可同时进行,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时间。为确保学生材料真实性,各学院应通过电访、家访、函询等方式随机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学院申请人数(本科生+研究生总数)的10%,做好抽查记录,10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抽查记录(excel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发送到xsczdb@gdut.edu.cn。
(三)学校评审
院审完毕后,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材料交叉评审,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此环节将根据学生实际提交材料审核,资料不符或缺失不再安排补充资料时间。
(四)数据导入
各学院将通过学校审核后的最终数据导出,用“只保留文本”形式粘贴到《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以下简称《导入模板》),点击“开始检查”,校验通过后请安排负责老师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大学城校区生活区东10-202)。注意事项:
1.预科生、本科生导入系统时间为10月14日前,研究生导入系统时间为10月21日前,逾期系统将关闭;
2.不得修改《导入模板》格式,操作《导入模板》时请使用office2010以上系列软件,不建议用wps,以免影响导入系统;
3.认定数据重要并且为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委托学生助管或助理等前来导入数据。
(五)公示报送
学校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划线认定结果反馈给学院,各学院应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认定等级,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将《XX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excel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报学工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不漏一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申请流程及申请时间,做到按时申请,按时报送;
2.自愿申请,诚实提交。原则上学生应自愿提出申请,不按时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但建档立卡、低保户等情况放弃申请的,需提供书面放弃声明。另外,学院应做好诚信教育,要求学生不得填写不符合自身情况的选项,不得提交与认定指标无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等情况将追回相关资助,并依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九条处理;
3.加强归档,做好留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做好困难认定材料归档,相关电子档案及纸质材料按要求保存至少10年。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
4.《2021年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抽查记录表》
5.《本科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
6.《研究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
7.《XX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