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设立了广东省仲明助学金,至今已连续捐资20余年。仲明助学金一直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不少曾受资助的毕业生主动返还了助学金,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子获得资助。为做好2022年广东省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5000元/人。
二.资助名额:19名,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2022级本科新生。
三.申请条件:
1.2022级本科新生;
2.高考成绩优秀,学习刻苦认真;
3.家庭经济困难,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受助时自愿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如有能力则将受助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困难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四.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格式自拟,版面工整,内容为申请理由、具体家庭情况等);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须注明:“本材料只用于申请仲明助学金”);
3.《2022年广东省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涉及签名处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4.《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及《道义契约附件》(附件2,双面打印,涉及签名处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5.《2022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 xsczdb@gdut.edu.cn。
五.评选流程
1.请各学院及时告知学生,受理学生申请;
2.各学院组织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材料按要求顺序整理后装订成册,10月18日前报送至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202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xsczdb@gdut.edu.cn,逾期视作放弃。
4.学校汇总各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组织资助方进行评选,确定受助名单,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其它要求:
1.仲明助学金管委会保留对学校送审学生提出异议的权利。
2.仲明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0
附件:
1.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
2.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及附件
3.2022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