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现开展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下看上、透过问题看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中的暗箱操作、违规认定、冒领、侵占学生利益等问题,坚决杜绝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实效导向,让学生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检查范围: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学院成立二级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各学院检查2019年以来,在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认定、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存在的制度、程序、档案管理上的漏洞与短板,进一步深化、夯实、巩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保障学生切身利益和国家资助资金安全。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面。重点关注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是否认真审核每名学生的申请材料,是否按要求成立认定小组,是否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回复异议,是否按规定建立学生信息档案,是否有个别班级或年级困难认定学生比例超过全年级或全学院平均水平3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超出全校平均比例30%以上的学院需提供合理原因说明。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将公布在学校资助工作群。
(二)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发放方面。重点关注在国家奖助学金工作中,是否认真审核每名学生的申请材料;是否严格遵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中是否有受助学生;是否存在拉选票,辅导员内定等现象;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发放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成绩是否与教务部门的信息一致;是否对奖学金建议或推荐名单、助学金受助名单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回复异议;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占学生利益的情况,如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现象;是否存在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行为;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原因排查后相关证明材料是否规范归档备查。
(三)学生资助制度方面。重点关注学院制订的学生资助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和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是否按照最新政策调整学生资助制度(包括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是否按照最新的资助制度执行,是否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并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和投诉,是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并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专项检查,是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全面做好本学院自查工作。学院参与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全体人员(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均需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1),确保每一名经办国家奖助学金的人员明责任、知敬畏。
(二)严格自查,边查边改。各学院要严格组织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根据助学金工作要求,重点自查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和年度研究生个税流水明细学院是否留存备查。
(三)实地检查,通报问题。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工作情况,到有关学院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地检查后将通报典型问题,形成监督、执纪、问责、治理的专项检查工作闭环。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请各学院认真梳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填报《截至2022年10月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2-3),及时汇总、评估专项检查的进度、成效,形成阶段性情况书面报告(参考模版见附件4),于11月3日12:00前将附件2-4的电子版和扫描版(签名、盖章)和各学院廉洁自律承诺书扫描版打包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珊珊 谢泽涛
联系电话:39322619
邮箱:xsczdb@gdut.edu.cn
附件:
1.廉洁自律承诺书模板.docx
2.截至2022年10月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表.xlsx
3.截至2022年10月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xlsx
4.XX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参考模板).doc
5.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