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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生寒假留校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1日 13:53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的通知》和《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23年寒假期间原则上不予学生留校。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留校,须办理留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

   一、学生申请寒假留校须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情况:

   1.有重要科研任务需求。

   2.其他特殊情况。

   二、学生寒假留校可申请时段:2023年1月7日至2月16日。

   三、申请留校注意事项:

   1.凡在寒假期间确因上述申请条件留校的学生,均需在规定时段内及时办理留校申请手续;未办理申请手续或未予同意留校的,须于放假首日起2日内离校。

   2.申请寒假留校起始日均应为寒假起始日,且为一次性连续时段留校,不得申请于寒假中间时段留校,不得申请跳跃时段留校。

3.学生申请寒假留校,须经父母或监护人知情同意;研究生申请留校的,须经导师知情同意,导师应同时在校指导实验或科研,履行研究生培养和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4.学生申请留校期满,应按时离校;学生寒假离校后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5.为保障用电安全,学校将视情况对假期无人申请留宿宿舍作断电处理。

   6.寒假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学校管理,凭《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寒假留校登记卡》进入校园和宿舍,全面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四、学生寒假留校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寒假留校学生需于2022年12月28日—30日向学院提交《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寒假留校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进行审批并向学校一次性汇总报备,审批通过方可留校。审批未通过的,学院应及时反馈告知学生。

五、学院上报留校学生名单   

各学院应在2023年1月5日前完成学院留校申请审核,将审核通过学生信息及本单位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联系人(学生及老师各至少一名),填写到《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中,并于1月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sqzx@gdut.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10-207)。

六、其他事项

1.汇总表材料请务必填报具体留校原因,不得笼统、空缺,或与留校基本要求条件不符。如有上述情况,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将相关名单返回,由学院对相关情况做纸质版具体说明。说明应由党政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凡申请跳跃时段留校(详见本通知“留校注意事项”第二条)学生不予通过审批备案。

3.揭阳校区另行通知。

学院依据上报名单总数如实领取《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寒假留校登记卡》(非大学城校区相关材料可交换)。据实填写登记卡并加盖公章,于放假前发给寒假留校学生。寒假期间,学生凭登记卡配合学生证出入校园及宿舍。   

  附件1:学生寒假留校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汇总表

  联系人:华老师  温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719

学生工作处

  总务部

  保卫处

2022年12月28日

 

 

 

                  ( 2)                                   
附件1 :学生寒假留校申请表.xlsx(11KB)
附件2: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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