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夯实全员育人机制,切实做好班主任工作,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1-2022学年全体班主任。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小结。各学院班主任按工作职责,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见附件)并交回学院。
(二)考核评优。各学院按参加考核的班主任总数10%的比例评定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科研、实习和实践指导,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培育优良学风。
3.热心为学生服务,贴近学生生活。通过班会、访谈等方式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积极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深受学生喜爱。
4.2021-2022学年在岗,且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
(三)学院公示与材料报送。各学院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拟推荐的优秀班主任,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优秀班主任老师的《广东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纸质版(学院分管领导签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教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思教科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对深受学生欢迎、用心用情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班主任老师给予充分肯定,有效发挥其正面引导作用。
(二)各学院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保证评优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四、不详之处,请与学生工作处思教科联系。
联系人:王治力 联系电话:39322615
邮箱:xscsjk@gdu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