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思想教育 | 学生管理 | 奖学助学 | 就业创业 | 心理健康 | 下载中心 
请输入搜索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2日 09:13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有序返校,结合学校实际,特作以下工作提醒及要求。

一、学生返校时间

   依据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的通知》的要求,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放假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至2月16日。学生返校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7-18日,具体安排及工作要求详见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

二、做好学生返校教育管理工作

  (一)教育引导学生返校前:

   1.及时调整生活作息,注意饮食均衡营养,合理体育锻炼,确保身心状态良好,符合条件的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及早完成疫苗第二剂次加强接种。

   2.持续做好返校前一周的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及管理(可借助“每日安康打卡”)并向学院报备,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学院,视实际情况及时就医并请病假暂缓返校,待恢复健康后再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学习。

   3.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可自行准备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感冒、发热等对症常用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并随身携带来校,以备返校后不时之需。

   (二)教育引导学生返校途中:

   1.科学做好做足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必要时可佩戴N95口罩,当口罩变形、破损、潮湿、有异味、被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减少接触公共物品,注意用手用眼卫生及咳嗽喷嚏礼仪。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聚集,避免扎堆。自驾车返校的要做好车内清洁消毒工作。

   2.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返校;强化安全意识与安全防护能力,重点注意交通出行及人身财产等各方面安全。

   (三)教育引导学生返校后:

   1.树牢“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学习践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结合实际做好体温测量等日常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等症状,不要前往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持续观察身体状态,视情况就医治疗,切勿盲目用药,配合做好因病缺勤(课)病因追踪、登记和报告工作。确诊后可转入学校健康驿站或校外有关医院作进一步健康监测和适当治疗。

   2.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到每日勤通风,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规律作息,营养饮食,科学锻炼,增强身体免疫力,关注心理健康。接收快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对外包装尽量消毒,尽量在户外签收拆封,及时清理快递外包装并进行手消毒。

   (四)学生提前返校注意事项:

   1.学生放假离校后非通知不得提前返校,学生注册时间前若有特殊情况需返校的应提前向学院申请,由学院在OA系统中集中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经报备同意后方可返校。研究生因紧急科研任务申请提前返校的,还需研究生导师知情同意,跟进学生校园学习生活各方面安全事项,切实认真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求。

   2.在经OA报备同意提前返校后,学生应提前2天通过“学生离校返校管理系统(批次:2023年春季学期提前返校申请)”进行提前返校登记,学院在系统审批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名单报送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以便及时恢复正常的宿舍水电使用。

三、做好学生返校情况及思想动态摸查工作

   (一)建立学生返校数据台账

   认真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取得联系,掌握未返校原因及预计到校时间,如实上报并持续做好跟进,确保无一学生失联漏管。及时建立重点学生台账备查并做好分类健康管理情况,台账应包括且不限于基础疾病学生、心理健康突出问题学生、学生疫苗接种情况、学生感染新冠病毒情况等。

   (二)掌握学生返校后思想动态

   1.通过走访学生宿舍、实验室,召开主题班会、座谈会等,了解学生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摸清学生返校后的思想动态,掌握学生在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存在问题及遇到的困难,积极回应合理诉求,及时做好助困帮扶工作。

   2.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持续加强对重点关注学生的教育管理与跟进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尽快调整身心状态,积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中。

   3.通过宣传栏、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方面教育引导,倡导学生返校后第一周重点开展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学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引导学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附件),应按年级顺序准确、如实填写学生人数及未按时返校学生姓名、未返校原因及预计到校时间等,并于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前报送至学工处思教科。

   2.以学院为单位于2月23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思想动态简报(含研究生、本科生等)报送至学工处思教科。

   3.《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思想动态简报等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相关材料纸质版按要求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或交换至大学城校区东十东座306办公室。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学工处寒假值班电话:15914353803;

   学工处思教科郭老师,020-39322615;学工处学管科蔡老师,020-39322608;学工处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温老师,020-39322719。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月27日


(1)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xlsx(14KB)


 

关闭

 首页 | 机构设置 | 思想教育 | 学生管理 | 奖学助学 | 就业创业 | 心理健康 | 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https://xsc.gdut.edu.cn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