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辅导员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在全省推选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10名以及入围奖20名。
二、推荐对象
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每校限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三)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2022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有意愿申报的辅导员老师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工处。
(二)组织遴选。学工处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公示上报。拟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材料报送
(一)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1.推选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盖公章纸质版)。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可编辑文档版,建议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电子版,JPEG格式,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电子版,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汇总文件),以及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可编辑文档版)。
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学工处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纸质版交大学城校区东十306办公室。
(二)网上申报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通知拟推荐人选进行网络申报。相关老师登录管理信息系统(https://gddy.scnu.edu.cn)自行注册帐号,完成信息填报,学工处将作审核提交。
未尽事项,请联系学工处思教科:蔡健、王治力,020-39322615。
附件: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