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及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在全省推选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以及入围奖30名,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二、推选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每校限推荐1名学生,获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高校推荐名额。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六)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学院结合推荐条件在学院学生中进行遴选,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报名材料。各学院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核,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组织遴选。学工处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公示上报。拟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材料报送
(一)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1.推选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盖公章纸质版)。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可编辑文档版,不少于3000字)。事迹材料建议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
3. 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电子版,JPEG格式,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电子版,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主要事迹,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推荐学生申报材料打包发送到学工处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纸质版交大学城校区东十306办公室。
(二)网上申报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通知拟推荐人选进行网络申报。相关老师登录管理信息系统(https://gddy.scnu.edu.cn)自行注册帐号,完成信息填报,学工处将作审核提交。
未尽事项,请联系学工处思教科:蔡健、王治力,020-39322615。
附件: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