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思想引领,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创业,人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 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宣传发布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 111号),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23“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函》相关要求,现就我校评选推荐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选树一批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基层一线,以及在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等科研生产一线涌现出的优秀基层高校毕业生典型,广泛宣传他们青春报国、担当奉献的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高校毕业生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积极转变就业观念,营造“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的社会氛围。
二、遴选范围和标准
(一)遴选范围
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生产一线等领域工作和服务5年以上、40岁以内,工作业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重点是扎根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在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
(二)遴选标准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廉洁,淡泊名利,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勇于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生产一线等领域工作业绩突出。
4.事迹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真实感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5.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相关行业杰出青年代表或优秀领军人才适当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遴选条件(参考附件)择优推荐。
(二)学校审核评议
学校将根据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人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按要求上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和组织推荐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深入挖掘扎根基层、担当奉献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候选人材料报送清单
1.《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对涉军工、科技领域人员的相关事迹要做好保密评估,确保符合公开宣传要求
2.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相关的工作情况(3000字左右),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不小于2MB)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
3.视频简介。视频材料要求横屏拍摄,文件格式为MP4,视频不需要编辑加工,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三)候选人材料报送时间
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0:00前,各学院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材料按“xx学院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请按附件样例文件夹整理),将每位候选人材料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gdutjyzdb@163.com,纸质(盖章)材料送至大学城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职业指导科办公室:东区11栋易班发展中心内中庭右侧(跨校区材料可先发盖章扫描件后同步交换)。
联系人:张老师 陈老师 电话:020-39322612
相关附件:
1.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2. 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候选人事迹材料
3.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4.关于推荐2023“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函
5.(样例)xx学院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