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考察高校重要讲话、给师生重要致信回信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现决定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校内作品征集推荐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类别
本活动共分六大类,分别是:
一是社会实践纪实类。作品要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学生专业特点进行选题,组织学生以“强国有我、青春有为”为主题深入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等形式,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考察足迹;通过实习实训、岗位体验、参观调查、志愿服务等形式,在“行走的课堂”中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聆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在真学真看真听中感悟思想伟力。
二是讲述诵读类。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大学生的殷切嘱托,通过音频作品讲述大学生在乡村振兴、科技攻关等重大行动中投身祖国、建功立业的生动事迹,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语言优美,有较强的感染力。音频文本体裁不限,如诗词、散文、故事等(不包含歌曲),鼓励挖掘本地本校学生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
三是歌曲传唱类。作品分为原创歌曲和改编歌曲两种类型。原创歌曲指完全自主作词作曲的音乐作品,或借鉴部分现成作品(不超过八小节)的音乐元素创作的音乐作品;改编歌曲指在某歌曲作品首发表演形式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创新的二度创作作品。歌曲要反映朝气蓬勃的当代校园生活,充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洋溢蓬勃向上的青春活力、展现改革创新的时代风采,体现当代中国青年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曲风应朴实明快,歌词健康向上,韵律富有节奏。
四是主题摄影类。作品要求以摄影为艺术创作媒介,分为“时代风貌”“校园风采”“创意摄影”等3种类型。“时代风貌”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总结凝练的新时代“十六个方面”伟大成就,表达当代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校园风采”要求以青春的视角、青春的表达描绘校园学习和生活,讲述青年师生成长成才的动人故事,展现新时代中国青年应有的精气神。“创意摄影”要求以城乡变化、全面小康等方面为素材,借助特技效果或其他影像元素进行创作。照片要具有真实性、人文性。
五是公益广告类。作品分为平面广告、视频广告等2类,要求围绕“强国有我、青春有为”主题进行创作,阐发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内容导向鲜明、富有内涵、鼓舞人心。平面广告含报纸杂志广告、海报设计、漫画等。视频广告含微视频、微电影、动画片等。
六是工作案例类。作品为思想政治工作案例,要求是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不得杜撰和抄袭。内容可以是:个人或团队(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等)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大学生殷切嘱托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在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引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在处理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突发事件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等。案例要有剖析、有总结、有提炼,已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
二、组织形式
(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主办、相关学院承办。各活动承办学院信息如下:

(二)六大类主题教育活动均采取“各学院提交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校内评选——校内培育——报省里参评”的形式征集报送优秀作品。请各学院于8月30日之前按照不同的主题,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将各类活动参评作品的推荐表、汇总表及作品电子版打包报送至相关承办学院,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某某类活动+学院”。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培育作品并推荐报送省里参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工作统筹,把“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活动融合度,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学院要加强活动作品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要用好暑假时段,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创作,力争出精品成果。
(三)各学院须择优推荐六类主题活动作品(每类至少1份作品)参加全校初评,并指定一名老师负责学院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并于7月31日前扫码以下二维码登记填写负责教师信息。

各类主题活动的详细参赛要求、作品要求,请参看通知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思教科王老师:020-39322615,或相关承办单位联系人。
附件: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