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4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申请对象
1.参加教学计划内实习或者有重要科研任务的学生;
2.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申请寒假留校时段
2024年1月13日至2月22日。
三、申请留校注意事项
1.申请留校的学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办理留校申请手续;未办理申请手续或未予同意留校的,须于放假首日起2日内离校。
2.申请寒假留校起始日应为寒假起始日,且为一次性连续时段留校,不得申请于寒假中间时段留校,不得申请跳跃时段留校。
3.学生申请寒假留校,须经父母或监护人知情同意;研究生留校,须经导师知情同意。
4.学生申请留校期满,应按时离校;如需延期,须提前重新申请留校。学生寒假离校后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在留校期内因故离校,则视同留校期截止,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5.为保障用电安全,学校将视情况对假期无人申请留宿宿舍作断电处理。
6.寒假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学校管理。留校期间,若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应及时上报辅导员并按要求就医;如确诊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支原体感染、水痘、肺结核等传染病需要主动配合做好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进出校门、宿舍时应自觉配合查证,主动出示寒假留宿证、学生证等。
四、学生寒假留校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寒假留校学生认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寒假留校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24年1月4日前提交给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批并向学校一次性汇总报备。
五、学院审批及报备
各学院应依上述寒假留校条件对学生提交留校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将审核通过学生信息及本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联系人(学生及老师各至少1名),填写到《2024年寒假留校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中。于1月8日(星期一)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sqzx@gdut.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10-207)。
注意:
(1)汇总表材料请务必填报具体留校原因,不得笼统、空缺,或与留校基本要求条件不符。
(2)凡申请跳跃时段留校(详见本通知“留校注意事项”第二条)学生不予通过审批备案。
(3)揭阳校区另行通知。
学院根据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反馈通过备案名单领取《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寒假留校登记卡》(非大学城校区相关材料可交换)。各学院据实填写登记卡并加盖公章,于放假前发给寒假留校学生。寒假期间,学生凭登记卡配合学生证出入校园及宿舍。
附件1:学生寒假留校申请表
附件2:2024年寒假留校学生汇总表
联系人:叶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719
学生工作处
总务部
保卫处
校医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