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培育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工作评价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范围
全体辅导员
二、评优基本条件
(一)2022-2023学年在岗,累计担任辅导员满2年以上(含2年)。
(二)在2022-2023学年辅导员考评中总成绩排名前40%。
(三)各辅导员所在学院(主管部门)可以学院(主管部门)为单位推荐1-2人参评。
三、评优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老师可结合学院推荐意见自愿报名参评,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申请表》(附件,申请表排版整齐美观,要求小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1.3倍行距),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写意见后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1月9日下午下班前交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东面306学工部思教科,电子版同时发至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请各申报参评老师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工作成果”与“个人事迹”,其中“个人事迹”应不少于1000字。
(二)学工部初审。学工部将对相关辅导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三)现场展示评审。学工部组织召开优秀辅导员评选展示会(具体安排详见《2022-2023学年辅导员工作经验分享会通知》),通过初选的辅导员结合PPT 进行展示汇报,每人限时4分钟,学工部结合各辅导员现场展示得分情况,经综合评议后拟定获评优秀人员名单。
(四)公示、发文和奖励。学工部对拟定的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发文表彰并给予奖励。
未尽之处,请联系学工部思教科:020-39322615。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