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学生毕业档案材料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参照学校的统一进度,合理安排,明确毕业生鉴定的意义、做法和程序,认真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及鉴定工作。对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按要求认真完成毕业生鉴定工作。为规范《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所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组织并指导毕业生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如实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基本信息和自我鉴定。在“自我鉴定—本人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2、组织班级鉴定小组(班主任为组长),做好收集本班毕业生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给毕业生填写鉴定意见(字数不少于120字),并填写日期。鉴定意见要概括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该同学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表现,突出优点、特点;不足之处可用希望的形式指出。
3、 “院系意见”由辅导员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鉴定,鉴定评语要恰如其人,不能只填写简单的“同意”“情况属实”,原则上内容不少于100字,并在该栏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意见”栏留空不填写,意见内容、日期均由学校填写。
4、以学院为单位,与各所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老师预约具体盖章时间。各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时间:
校区 |
地点 |
时间 |
电话 |
联系人 |
东风路校区 |
图书馆719室 |
6月3-4日 |
020-37626136 |
彭老师 |
龙洞校区 |
行政楼304室 |
6月5-7日 |
020-87082927 |
刘老师 |
大学城校区、番禺校区 |
大学城校区东11易班发展中心内左侧一站式服务大厅 |
6月12-20日 |
020-39322471 |
梁老师 |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暂由辅导员老师保存,随后根据档案馆工作安排,统一整理档案时连同毕业生成绩单、论文考核评议书等材料一起归档。
各学院落实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喻 乐(020-39322618)
梁燕玲(大学城校区,020-39322471)
彭 献(东风路校区,020-37626136)
刘林林(龙洞校区,020-87082927)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