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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鉴定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填写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14日 13:53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学生毕业档案材料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参照学校的统一进度,合理安排,明确毕业生鉴定的意义、做法和程序,认真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及鉴定工作。对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按要求认真完成毕业生鉴定工作。为规范《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所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组织并指导毕业生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如实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基本信息和自我鉴定。在自我鉴定本人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2、组织班级鉴定小组(班主任为组长),做好收集本班毕业生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给毕业生填写鉴定意见(字数不少于120字),并填写日期。鉴定意见要概括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该同学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表现,突出优点、特点;不足之处可用希望的形式指出。

  3院系意见由辅导员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鉴定,鉴定评语要恰如其人,不能只填写简单的同意“情况属实”,原则上内容不少于100字,并在该栏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意见栏留空不填写,意见内容、日期均由学校填写。

4、以学院为单位,与各所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老师预约具体盖章时间。各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时间:

校区

地点

时间

电话

联系人

东风路校区

图书馆719

63-4

020-37626136

彭老师

龙洞校区

行政楼304

65-7

020-87082927

刘老师

大学城校区、番禺校区

大学城校区东11易班发展中心内左侧一站式服务大厅

612-20

020-39322471

梁老师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暂由辅导员老师保存,随后根据档案馆工作安排,统一整理档案时连同毕业生成绩单、论文考核评议书等材料一起归档。

各学院落实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喻  乐(020-39322618

  梁燕玲(大学城校区,020-39322471

  彭   献(东风路校区,020-37626136

  刘林林(龙洞校区,020-87082927



学生工作处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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