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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学校学风建设学生督导员暨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学风督导员”的通知

2024年06月13日 10:55 

各学院:

为系统推进学风建设,充分探索实践育人与学风育人路径,选优配强学风督导员队伍,现面向全校本科生遴选2024-2025学年学风建设学生督导员,并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学风督导员优秀典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2024-2025学年学风建设学生督导员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

(二)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4.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

5.退役复学学生优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招募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可在6月18日前提交《广东工业大学实践育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生用表)》(附件1)到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在6月20日前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推荐(各学院可推荐3-5人),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学生申请表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大学城校区东10栋201室)。

3.学校公示。学生工作处将对推荐申请学生进行遴选、复核,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培训上岗。学校将于8月底对学风督导员进行培训上岗(届时另行通知)。学风督导员一经聘用,原则上中途不予更换,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颁发聘书,一年一聘。

(四)管理考核

1.学风督导员属于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2.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风督导员一学年的工作可计为不超过30小时的实践志愿时长。聘期结束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出具社会服务时长证明。

3.学风督导员聘用期满之际,学校将进行“优秀学风督导员”评选,对优秀学风督导员进行表彰。

4.学风督导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学风督导员聘任期内如出现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学习表现不佳等问题,将取消其学风督导员资格。

二、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学风督导员”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学校在岗学生学风督导员

(二)评选条件

1.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诚信负责,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2.认真参加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协助做好学风督导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个人成绩优良,当学年无挂科记录,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可在6月18日前提交《广东工业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风督导员申请表》(附件2)到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在6月20日前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推荐,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学生申请表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大学城校区东10栋201室)。

3.学校公示。学生工作处将对推荐申请学生进行遴选、复核,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学生工作处将为获奖学风督导员颁发荣誉证书。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温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608。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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