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精神,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以优良的校风学风助力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创新类培养班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广东工业大学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广东工业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等,现启动2023~2024学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2024级除外)
二、具体安排
(一)7月5日前,各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基础数据表》报学生工作处。
(二)7月5日前,各学院将本院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处。
(三)7月-9月,本科在校学生(2024级除外)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及完善个人资料。
(四)9月13日前,各学院指导参评学生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申请各类奖学金。
(五)9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单项奖(学生创新奖、校园文艺菁英奖、社会实践菁英奖)院审,填写《单项奖学金汇总表》,连同学生申请资料报学生工作处。
(六)9月20日前,完成先进班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并结合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先进班集体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学生工作处。
(七)9月20日前,学校团委完成校一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学校团委用)》并报相关学院,并将所有获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校内网和公告栏),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各类奖学金。
(八)9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完成组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各类奖学金。
(九)9月27日前,各学院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各类奖学金的审核工作。
(十)10月11日前,各学院核实学生管理科从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广东工业大学奖学金名单》,并进行签字盖章,连同各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奖学金人数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要求
(一)本科在校学生(2024级除外)年度综合测评及奖学金申报依托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系统上完善个人资料、填报综合测评资料,系统开放给学生完善资料的时间是7月-9月。
(二)学生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奖学金时间段:9月14日0时-9月26日24时,学院审核时间段:9月14日0时-9月26日24时,逾期视为弃权,可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与评价,各单位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结果是学生申报国家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及学院要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确保后续学生奖学金及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定能顺利完成。
(三)各相关部门及学院要严格在规定时间报送材料,其中报送到学生工作处的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学生管理科邮箱:xscglk@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材料名称;纸质版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东座201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四)各学院应在学院学生学习、生活集中地公布本学院关于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及邮箱,并同时公布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的联系电话:020-39322608(乔老师、温老师),邮箱:xscglk@gdu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