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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队队员的通知

2024年07月02日 11:2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队选派轮换工作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428号)文件要求,就选派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队队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派驻地点

1名。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

二、任职时间

任期3年,到期轮换。

三、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有农村工作经验或具备乡村振兴工作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选派,愿意回原籍原乡原村的优先选派,鼓励爱“三农”、有担当、实绩好、作风优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干部继续留任。

2.具体要求:中共党员,副处职(六级职员)以上干部,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其他说明

1.相关人选届时还将推荐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相关文件由省委组织部发布,暂未具体通知),其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按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制度落实。符合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优先提拔晋升。

2.按照个人自荐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派。欢迎干部积极自荐报名,并于7月4日(周四)上午1200前把《自荐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电子邮箱zzbgbk@gdut.edu.cn

联系人:高振元,联系电话:39322625


附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队队员自荐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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