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标准
参见《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4号)(见附件1)。
二、资金发放
研究生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硕士阶段600元/月,博士阶段2900元/月。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在2024年9月13日前向学工处报送评审工作小组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
2.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在2024年9月9日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sgl.gdut.edu.cn/),点击“事务管理”——“学生奖助列表”——“2024-2025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进行申请。
3.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按月评选并公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每月8日前(九月份为13日前)报送名单(见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加盖学院公章)及公示情况截图。
4.学工处汇总全校名单提交至财务处进行资金发放,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邮箱为:xsczdb@gdut.edu.cn。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参照《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4号)中规定,尤其关注学年内出现学籍异动情况的研究生,报送的研究生助学金名单要准确无误。对于错发学生资金,将由各单位负责追回。
联系人:王老师 崔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4号)
附件2:X学院X年X月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