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15 号)文件规定,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行一学期一聘任,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工作。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学生辅导员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
2.学业成绩较好;
3.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二、研究生申请、应聘助教、助管或学生辅导员岗位程序:
1.9月8日前有意愿的研究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1)或《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到各用人单位(应聘相关学院/教辅单位岗位的直接交到用人单位,应聘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提交到给用人部门);
2.9月14日前,各位申请者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各部门确定各类岗位人选(岗位人数名额不得高于分配名额)。9月20日前,各单位将《广东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担任“三助一辅”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用工单位及指导老师信息采集表》(附件5)、《广东工业大学部门三助一辅设置岗位情况说明表》(附件6)电子版发至xscglk@gdut.edu.cn,纸质版送至东十东座201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三、各单位助管、助教岗位名额分配情况
各学院岗位数见《广东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度各学院助管岗位名额分配表》(附件4)。申请聘任研究生不能超过所分配的名额。其他部门按之前的名额执行。
四、特别说明
1.研究生必须以不影响学业、科研为前提,在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担任助管、助教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2.任何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其中一项,如有重复担任两项及以上的,按报酬高的岗位发放酬金,不重复累计。
3.用工部门聘用且没有通过学生工作处核准的研究生三助一辅,酬金由用工部门自行负责。
4.助教、助管补贴标准为不超过500元/月,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为不超过800元/月。工资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照18.3元/小时但每周不超过7小时计算。
5.补贴发放按每月报送,请各用工单位每月5日前按照报送要求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
6.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QQ群(老师):326532078,请用工单位相关负责老师入群。
联系人:乔老师、温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0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