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求,进一步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资助作用,现将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
有贷款需求学生请在入学前到当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签订贷款合同,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本科生最高16000元,研究生最高20000元,可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弥补生活费等,贷款学生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调整申请额度。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开通线上续贷办理功能,办理流程简单方便,续贷学生无需到场办理,办理成功后请打印《受理证明》待入学后提交。
(二)信息收集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返校后需提交受理证明,受理证明空白处请注明学院、学号和联系方式。老生可提交至学院辅导员处,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资助中心;新生可在各校区绿色通道接待点提交给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各学院在9月6日前收齐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因系统开放时间有限,逾期未提交导致未录入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贷款申请。
(三)缴费处理
1、贷款学生原则上只需缴纳超出贷款金额部分的欠费(如欠费9000元,贷款8000元,只需缴纳1000元),剩余欠款待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抵扣即可,无需提前全额缴纳。超出贷款部分的欠费请主动在“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学生缴费”一栏查询后缴纳,以免影响注册手续办理。
2、助学贷款预计在11月由贷款银行先拨付到学校对公账号,再由学校财务处抵扣欠费,抵扣完毕后如有贷款结余,结余资金将在第一学期末前退回至学生银行卡中,请确保在学校财务处绑定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建议将银行卡号升级为一类卡,以免发放失败。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读、自强不息、励志成才。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0-39322619
地址: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10-202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