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学司函〔2024〕16号)文件精神,华南农业大学作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拟于10月26日至10月29日开展第七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按照培训安排,每个学校可推荐10个学生免费参训,为做好我校学生推荐参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省内各高校2024届和2025届毕业生。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4天)
地点:华南农业大学校内(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紧密围绕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就业创业现实问题,以促进就业意识、转变就业态度、提升就业能力、推动就业行动为课程目标,总学时为40课时。
四、培训费用
培训全免费(差旅住宿等费用自理),培训期间提供华南农业大学校内食堂用餐(午餐晚餐)。
五、培训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由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和华南农业大学联合颁发“中央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结业证书”。
六、推荐报名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对毕业生实际情况的了解,从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其他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具有强烈就业意愿的毕业生中进行推荐报名,因培训对象涉及两届毕业生,由各学院就业创业骨干导师负责收集汇总本学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学院推荐回执》,于10月15日10:00前将回执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到邮箱:zyzd@gdut.edu.cn。
学生工作处将结合学生实际和华农培训基地名额情况确定参培名单(10人内),并通知学生。若此次推荐未能参加的学生,将在下一期优先考虑。
七、其他事项
学院要提前做好参训前教育并配合学校加强培训过程的纪律管理,强调参训学员需遵守学校要求,遵守培训纪律,准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按照培训教师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的学员将获得结业证书,累计缺课时间(含迟到、早退时间)超过4个学时,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联系人:林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39342819
附件:第七期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学院推荐回执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