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内涵式发展,深入推进学生工作进社区,提升学校工作队伍社区育人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表彰及激励学生社区育人骨干导师充分发挥社区育人作用,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社区育人骨干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及学生社区育人骨干导师和社区工作学生助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对象
学生社区育人骨干导师、社区工作学生助理
(二)评选条件
1.学生社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担任学生社区育人骨干导师,并开展指导工作满一学年;
(2)熟悉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工作及相关规章制度,能统筹做好学院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工作,在配合学校及推进学院学生社区建设与育人上有工作成效;
(3)指导好社区学生工作助理,所在学院或个人在学校“十佳文明宿舍”等各级各类相关活动、案例征集中获奖及荣誉的申请人优先。
2.学生社区工作优秀学生助理评选条件
(1)在社区工作学生助理岗位上工作满一学年;
(2)思想端正,积极上进,有敬业奉献与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3)能协助社区育人骨干导师做好社区育人相关工作,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在学校“十佳文明宿舍”评选等各级各类相关活动、案例征集中获奖及荣誉的申请人优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请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师生,自行填写《学生社区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优秀社区工作学生助理申请表》(附件2),申请人将表格交至所在学院汇总。
2.单位推荐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3.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25日(下周五)前完成单位推荐并报送附件材料,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大学城校区东10栋207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sqzx@gdut.edu.cn。
4.公示表彰
学校复审学院推荐人选,拟定最终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为获奖师生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生社区育人骨干导师和社区工作学生助理推荐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1.各学院推荐1名辅导员担任社区育人骨干导师
2.各学院推荐2-3名学生担任社区工作学生助理
(二)岗位职责
1.社区育人骨干导师
(1)统筹学院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工作,对接并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院级层面社区学生日常教育、宣传、管理、组织、联络工作。
(2)组织开展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和特色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宿舍安全联合检查、演练,协助举办校级学生社区教育类活动、竞赛及培训。
(3)负责学生社区学院辅导员工作站的值班安排与考核组织工作,指导预防社区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做好相关预警与应急处置。
(4)指导学院学生社区工作团队建设,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与心理健康状况,关心学生诉求,帮助解决学生所反映的问题与困难。
(5)统筹做好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住宿床位安置,包括新生宿舍床位安排、日常住宿床位调动与退宿申请等手续。
(6)积极钻研业务,带头参与学生社区教育管理类课题研究,不断提升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2.社区工作学生助理
(1)协助社区育人骨干导师做好社区育人相关工作,积极倡导“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成长”,发扬“主人翁”精神,加强社区工作校院联动、部门协同与信息沟通。
(2)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区教育管理培训,不断提升朋辈学习教育能力与自我服务水平;在社区导师指导下,自主开展各类学生社区教育活动。
(3)积极配合学校及学院做好学生社区各类教育主题文化活动的宣传、组织、联络工作。
(4)协助做好学生社区信息管理,包括学生住宿安排情况、专项活动考核评比等信息的收集、整理与维护。
(三)申请人基本要求
1.热爱学生社区思政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强烈责任感,能主动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善于学习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选聘流程
社区育人骨干导师、社区工作学生助理的推荐聘任工作流程:个人申请→学院遴选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聘任。
(五)管理与考核
1.社区育人骨干导师与社区工作学生助理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聘任,具体由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管理与考核,每学年进行评优表彰。
2.有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校内外学生社区工作交流活动,为社区育人骨干导师的工作、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鼓励社区育人骨干导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对于公开发表与学生社区育人工作相关的核心收录论文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社区育人骨干导师一次聘期为2年。对于不适宜继续担任社区教育导师的,视具体情况予以解聘。(具体详见《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社区育人骨干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社区育人骨干导师和社区工作学生助理是学校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工作的骨干队伍,是院校两级社区育人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作枢纽,承担统筹指导所在学院学生社区育人指导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相关人选的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于10月25日(下周五)前将申请表(附件3-4)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大学城校区东十栋207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电子版文件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xscsqzx@gdut.edu.cn,命名为“XX学院+学生社区育人骨干导师/学生助理推荐资料”。
联系人:叶清清、付志滨
联系电话:020-39322719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