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就业创业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大力加强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就业育人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新一期(2025-2026年聘期)就业创业导师聘任工作,拟在校内各学院、部门及有关单位推选基础上,选聘经验丰富的企业精英、行业专家、校内专家担任就业创业导师,夯实校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创业导师库,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确保学生获得有效的就业创业指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要求
可从以下几种类型人员中进行推选:
1.校外专家、知名校友
来自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具有丰富职场经验及深厚阅历的技术骨干、企业精英、人力资源高管及在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知名人士或校友;
2.成功创业者或有创业经历的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从事创业、经济、法律等领域研究的副高及以上专家;从事创业指导、投资和服务的专家。
3.校内专业教师
来自校内各相关专业且有就业创业指导经验的专业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了解专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能够提供具有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
4.学生工作干部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
热爱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的一线学生工作干部,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以及具有丰富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经验的其他行政管理人员。曾发表过就业创业指导类相关文章,参加指导就业创业竞赛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个人教学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具有就业创业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推选。
二、就业创业导师工作要求
就业创业导师聘期为两年。聘期内至少到校开展两次以上就业创业类指导活动,指导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沙龙、讲座、团体辅导、一对一个体咨询(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比赛评委、项目评审或申报指导等。
三、聘任流程
1.个人申请
拟推选人员填写《就业创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提交给推荐单位(指导意愿表拟开展就业指导的填写就业类,拟开展创业指导的填写创业类)。
2.遴选推荐
各部门、相关单位结合推选要求,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各学院由就业创业骨干导师负责收集汇总个人申请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其他单位推荐的人员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可直接提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学生易班发展中心中庭职业指导科)。
3.审核聘任
学生工作处组织专人对推荐人选资料进行复审,如不符合要求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4.公示名单
拟聘导师名单将公示3个工作日。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将聘任为就业创业导师,学生工作处为其颁发聘任证书。
四、其他事项
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提升就业育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请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导师的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目前在库的就业创业导师聘期将于今年12月底结束,拟续聘人员需重新填写相关资料。请于2024年12月17日前,纸质材料盖章后提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学生易班发展中心中庭职业指导科);电子版资料汇总导师登记表连同《广东工业大学推荐聘任就业创业导师汇总表》统一压缩打包、命名为“XX学院+就业创业导师推荐资料”,发送至邮箱:zyzd@gdut.edu.cn,逾期不候。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42819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
2.《广东工业大学推荐聘任就业创业导师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