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15 号)文件规定,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行一学期一聘任,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学生辅导员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
2. 无学位课考试不合格者,学业成绩较好;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二、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1. 3月5日前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1)或《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到各用人单位(各相关学院、教辅单位及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查。
2. 3月10日前,各用工单位组织面试考核后确定各岗位录用人选(录用人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详见附件4,未尽部门按以往名额执行)。
3. 3月14日前,各用工单位将《广东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担任“三助一辅”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用工单位及指导老师信息采集表》(附件5)、《广东工业大学“三助一辅”用工单位设置岗位情况说明表》(附件6)电子版发至xscglk@gdut.edu.cn,纸质版送至东十东座201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三、其他说明
1. 研究生必须以不影响学业、科研为前提,在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担任助管、助教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2. 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三助一辅”其中一项岗位,如有重复担任两项及以上的,按报酬高的岗位发放酬金,不重复累计发放。
3. 用工单位聘用没有通过学生工作处核准的“三助一辅”研究生,酬金由用工部门自行负责。
4. 助教、助管补贴标准为不超过500元/月,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为不超过800元/月。工资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照18.3元/小时但每周不超过7小时计算。
5. 补贴发放按每月报送,请各用工单位每月5日前按要求报送至学工处学管科。
未尽事项,请各用工单位相关负责老师加入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教师联络QQ群:326532078;或咨询学工处学生管理科乔老师、温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608。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工作相关文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