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学年考核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学制内的在读2023级、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及加分方案
评选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0号)(附件1)。今年秋季加分实施方案和2023-2024学年保持一致,详见《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加分实施方案》(附件2)。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评审细则制定、组织申请、学院评审等工作,学院需遵循《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实施方案》,制定本学院加分细则,请各学院于7月4日前将本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二)7月—9月,学生完善个人资料。具有我校学籍的2023级、2024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s://xsgl.gdut.edu.cn/)上传及完善个人资料,学生完善个人资料是评审奖学金的重要支撑,请各学院组织好每位学生填报,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操作指引;
(三)9月10日前,学生申请奖学金。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9月22日前,学院评审奖学金、完成公示。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确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骨干奖学金、研究生文体活动菁英奖学金及研究生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9月24日前,学生在系统填报奖学金。学院组织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在系统申报各类奖学金,学生填报奖学金时间段:9月18日0时——9月24日24时,逾期视为弃权,不再受理;
(六)9月25日前,学院审核校对学生所填报的奖学金信息。学院审核时间段:9月18日0时——9月25日24时,逾期未审核,不再受理;
(七)9月28日前,各学院核实校对学生工作处从系统导出的《广东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校内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核实无误后经辅导员、党委书记签名及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同时将盖章后的汇总表扫描件电子版和《广东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积分表(硕士、博士)》电子版发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cglk@gdut.edu.cn,学院评审材料要保存完整以备学校检查。
(八)10月9日--10月17日,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
四、工作说明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
(二)2025级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按照当年招生简章直接认定等级并进行公示;2026年起,秋季加分实施方案将拟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成果认定加分细则》,详见附件8文件。
未尽之处,请联系学工处学生管理科:020-3932260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