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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贷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5年06月30日 12:44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非广东省生源)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学[2015]31号),结合系统功能及相关操作,现就国开行生源地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
  享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在6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并更新联系方式。请各学院组织和督促每一名借款毕业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毕业学生因继续深造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学生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县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具体需提交的材料请学生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

  二、在校生填写续贷声明
  请各学院组织有续贷国开行生源地贷款意向的在校生,需在6月3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导致下学年续贷申请失败者,责任自负。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当地区县级资助中心。往年申请过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名单请见附件2。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将组织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针对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需要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专门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需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请各学院汇总后,于7月3日前至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9室办理。

  三、常见问题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贷款学生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自行通过系统的回答问题找回,或联系当地区县级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到我校生源地贷款在校学生的续贷申请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还款及个人的征信记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有学生,按期完成毕业确认和续贷申请。

  联系人:学生处:谭老师,39322619
      研究生院:王老师,39322719

  附件:1、国开行生源地贷款须毕业确认毕业学生名单
         2、国开行历年获生源地贷款在校学生名单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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