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报送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申请的函》(穗民函﹝2017〕157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申请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广州市内入伍,2016年10月后退役考入我校或复学的在校学生
二、申报材料
退役证,复学证明(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助标准
生活补助:2017年1月之前的生活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之后的生活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补助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范围内。教育资助学费减免已在10月份完成申报,此次不再重复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1月22日前携带申请资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5室)申请。
联系人:何老师 020-39322619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