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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金明奖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2017年11月15日 17:54 

各相关学院: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广东工业大学金明奖助学金”(下简称“金明奖助学金”),旨在鼓励大学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为优秀人才,有关申请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金明奖助学金旨在奖励我校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的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设“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两类奖项。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注:1.“金明奖助学金”获得者将优先获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与就业机会。
    2. 根据企业要求,各学院在评选奖助学金时需按奖学金、助学金两类分别另增两名同学作为备选。

  二、申请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申请“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排名为该专业前28%以内,且获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学生为本学年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排名为该专业前40%以内。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本年度没有受学校处分。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有意向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及就业的学生优先。

  三、申请评审程序与后续安排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可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1、2)(每人仅可选其中一类奖项申请),(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11月20日前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评选出拟推荐人选,并于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拟推荐学生11月22日之前,自行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dut.eswis.cn/),选择“奖助管理”——“奖助申请”——“金明奖助学金”,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学院负责奖勤工作老师在11月24日前,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选择“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根据公示名单,审核通过学生申请。
  4. 学院填写《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474341990@qq.com),加盖公章后,连同拟推荐学生《申请表》,于11月24日报送至大学城校园行政楼203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5.学校将会同捐资方审核评定获奖人选,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奖。
  6.根据学生意愿,学校推荐获奖毕业生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就业,组织非毕业生在寒暑假到公司实习实践。

  四、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9322608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申请表
     3.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
     4. 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
  
以上附件点击打包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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