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用工单位:
根据相关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在2017年8月修订了《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33号)。为落实新办法相关规定,学生处在上学期修改了勤工助学(实践育人岗)的管理工作流程和表格(详见附件1,也可在学生处部门主页下载),并通过学生处官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处)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经过一学期的试用和完善,现正式通知发布,请各学院指导学生按照新流程申请岗位,各用工单位按照新流程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咨询: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陈颂坚,39322608
附件1:勤工助学(实践育人岗)管理新流程及相关表格
附件2:学生处官微名称: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处;二维码: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