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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12日 13:28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学生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管理工作,让学生顺利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25号)文件要求,现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8年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申请工作
  毕业确认手续是借款学生离校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曾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需在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并更新联系方式。请各学院组织和督促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明确还款责任,确定还款计划,汇总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在6月25日前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毕业确认操作流程:打开主页(
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陆-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正确填写各项数据-点击“提交”-点击“毕业确认申请”-点击“申请”-点击“导出确认表”-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三份,本人、学院、学校各一份)-本人签名加捺手印(右手食指)。
  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且需要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变更手续及需提交的材料请学生咨询当地县资助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强化贷款办理组织工作,确保学生应贷尽贷
  (一)做好生源地贷款在校学生提交续贷申请工作
  组织并督促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6月20日前务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字数不少于200),提交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学生未提交续贷申请,县级资助中心将不予受理生源地贷款申请。
  续贷声明操作流程:打开主页(
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陆-点击“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填写“续贷声明、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针对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区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要求提供在校期间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指定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请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26日前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做好2018年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工作
  生源地贷款学生(包括2018级新生)在县资助中心完成贷款合同签订之后,务必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空白处注明学院、学号、联系方式,并在9月开学报到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院,学院收集后在9月20日前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统一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注意:系统回执单录入具有时效性,逾期系统关闭会导致无法录入,逾期未报送视同借款学生放弃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
  生源地贷款学生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下联中提示支付宝密码部分剪下留存,供贷款学生登陆支付宝时使用。

  三、工作要求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高校助学贷款的重要补充,做好毕业确认工作是加强贷后管理的基础保障,贷款回执单信息统计与信息录入工作关系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否顺利发放,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按期完成毕业确认和续贷申请。
材料报送地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05室)
  联系人:何老师(学生处)39322619
      王老师(研究生院)39325980

  附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区通讯录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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