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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21日 15:45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学生)
  1、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生;
  2、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学生;
  3、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要求, 2014年7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两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两份;
  (3)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两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
  (二)报送要求
  学生的申请表必须登录征兵网上在线填写和打印的,手写无效,填写内容整齐规范。
  (三)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8年10月22日前
  报送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05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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