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起设立了广东省仲明助学金,至今已连续捐资20余年。仲明助学金一直倡导 “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不少受过资助的同学返还了助学金,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资助。为做好2018年广东省仲明助学金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5000元/人;
二、资助名额:15名,请各学院根据申请条件,择优推荐一名学生,学校汇总后提请资助方确定资助名单。
三、申请条件:
根据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创办人的心愿及我校实际,具体如下:
1、申请对象为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已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推荐;
2、高考成绩优秀,学习刻苦认真;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申请对象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须签署一份《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郑重承诺毕业后有能力的时侯,将回捐这笔受助的款项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加入到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四、 申请材料:
1、申请学生的个人申请书(格式自拟,版面工整,内容为申请理由、具体家庭情况等);
2、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须注明:本材料只用于申请仲明助学金);
3、《2018年广东省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背面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4、入学成绩单复印件(学院应盖核对章及公章;注:学生提交的成绩单为仲明助学金管委会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请保证交齐);
5、《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2)及《道义契约附件》(附件3,双面打印);
6、《仲明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 xscglk@gdut.edu.cn。
五、 审核与公示
1、及时通知学生,受理学生申请;
2、根据申请条件,认真审核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确定资助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知拟推荐人在10月12日前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dut.eswis.cn/),选择“奖助管理”——“奖助申请”——“广东省仲明助学金”,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学院负责奖勤工作老师,10月13日前,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根据公示名单,审核通过学生申请。
4、将申请材料按要求顺序整理后装订成册,10月13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03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相应电子版发送至xscglk@gdut.edu.cn,逾期视作放弃。
六、其它要求:
1、仲明助学金管委会保留对学校送审学生提出异议的权利。
2、仲明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陈老师(020-39322608)
附件:1.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
2.《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
3.《道义契约附件》(需双面打印)
4. 2018-2019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以上附件点击打包下载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