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9〕1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对利用寒假期间进行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打短工的学生,开展一次系统排查,全面真实掌握情况,相关情况(含附件)于1月3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谭老师,手机:13580537044,邮箱:26331180@qq.com)。
2、请各学院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提醒,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学生提醒安全事项,明确要求学生遵纪守法,注重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发生劳动纠纷时及时报告,依法依规维权。
3、请各学院开展一次随机抽查,了解掌握学生在打工实习和社会实践期间的真实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学生参与非法组织,卷入社会事件,引发不良舆情。
附件: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情况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