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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荐广东省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

2019年03月22日 20:48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资讯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粤教毕函[2019]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征集与推荐人物事迹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条件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作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向申报者,填写《关于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并附1500-3000字事迹材料,每篇事迹材料内容包括标题、正文;另附1-2张人物照片JPG格式(不低于3M大小,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同时,每个推荐人物另页提交1份人物简介(字数限定在200字以内)。请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4: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学六号楼209-1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724355056@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
  (二)学校审核及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对申报人实际情况的调研,进行审核、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将材料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陈老师  谢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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