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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9年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2019年03月28日 11:43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培养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优良品质,学校安排了专项经费设立“自强助学金”。现将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完成注册缴费手续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校学生。
  二、助学金类别
  “自强助学金”分两类,自强助学金1类每人1500元,自强助学金2类每人1000元。
  三、名额分配
  自强助学金1类,不超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自强助学金2类,不超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3%。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4月4日(星期四)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确定上报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3.上交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5日(星期一)前将本学院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的汇总名单(附件2)和受助学生的《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db@gdut.edu.cn。
  五、助学金发放
  通过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财务处将“自强助学金”发放至学生的缴学费银行卡账户。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610

  附件:1.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
      2.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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