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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03日 08:36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4日。
  二、推荐对象及名额
  全日制在校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我校可推选本科生2名,研究生1名。
  三、奖项设置
  全省原则上评选“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若干名,并择优推荐3名“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四、推荐要求
  1.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4.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推荐要求、推荐事迹类别(附件1)等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进行院内初审,并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4日下午16:30前将推荐学生的报名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工处思教科,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邮箱:xscsjk@gdut.edu.cn。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 学生个人材料电子版打包提交,文件统一命名为:学校-姓名-事迹类型。例如:广东工业大学-张三-科技创新,大小不超过30M。

  联系人:蔡健,020-39322615

  附件:1.推荐事迹类别
     2.参选人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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