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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10日 08:28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部门、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15 号)文件规定,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行一学期一聘任,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工作。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学生辅导员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
  2. 学业成绩较好;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二、研究生申请、应聘助教、助管或学生辅导员岗位程序:
  1. 9月13日前有意愿的研究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1)或《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到各用人单位(应聘相关学院/教辅单位岗位的直接交到用人单位,应聘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提交到给用人部门;
  2. 9月18日前,各位申请者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
  3. 9月23日前,各部门确定各类岗位人选(岗位人数名额不得高于分配名额),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1)填写招聘单位意见并签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审批。同时,将《广东工业大学担任“三助一辅”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用工单位指导老师信息采集表》(附件5)及《广东工业大学部门用工设岗情况说明》(附件6)电子版发至xscglk@gdut.edu.cn,纸质版经办老师签名、部门盖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03。
  4. 9月30日前,学生工作处组织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返回用工部门。
  5.10月8日前,用工部门完成研究生三助一辅聘用并给上岗研究生助管、助教或学生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各单位助管、助教岗位名额分配情况
  各学院岗位数见《广东工业大学各学院助管岗位名额分配表》(附件4)。申请聘任研究生不能超过所分配的名额。其他部门按之前的名额执行。
  四、特别说明
  1. 研究生必须以不影响学业、科研为前提,在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担任助管、助教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2. 任何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其中一项,如有重复担任两项及以上的,学期末按报酬高的岗位发放酬金,不重复累计。
  3. 各用工部门要实事求是对本部门研究生三助一辅设岗用工情况作出说明,并认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部门三助一辅设置岗位情况表(附件6),该说明作为学生工作处审核的依据之一。
  4. 用工部门聘用且没有通过学生工作处审批的研究生三助一辅,酬金由用工部门自行负责。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08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申请表
3、广东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担任“三助一辅”研究生信息统计表
4、广东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各学院“三助一辅”岗位名额分配表
5、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用工单位指导老师信息采集表
6、广东工业大学部门三助一辅设置岗位情况说明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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