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为了更好地贯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信息统计的通知》的有关精神,配合省高心委每年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信息数据的收集,以及每年编写学校年报和年鉴工作的具体要求,提高信息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反应速度,请各学院按照以下具体要求,做好2019年下半年的信息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规范对各学院心理工作的信息统计
心理健康工作的信息统计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和督导的科学依据,同时也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信息统计工作。
二、基本要求
本科生:
1、各学院需按要求建立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相关信息统计和文档管理制度,及时上报心理工作相关信息数据,并以此作为学院学工评价时的核查数据内容。
2、请各学院先与心理中心对应联系学院的老师核实危机预警库中学生名单,及时整理和更新危机库,以确定最终填报《高关怀学生月报表》(本科生版)(附件1)的名单以及填报的具体内容。
3、凡《高关怀关注学生月报表》中属危机事件的,需填写《心理危机干预情况报告》一并上报。
4、请各学院上报本学期学院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含心理委员和宿舍信息员培训活动),填写《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报表》。
5、同时,每月的《学院心理状况反馈表》不需再填报上交。
研究生:
1、各学院需按要求建立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相关信息统计和文档管理制度。
2、请各学院先与心理中心对应联系学院的老师核对下关注学生名单,以确定最终填报《高关怀学生月报表》(研究生版)(附件2)的名单以及填报的具体内容。
3、凡《高关怀学生月报表》中属危机事件的,需填写《心理危机干预情况报告》一并上报。
4、同时,每月的《学院心理状况反馈表》不需再填报上交。
三、信息报送程序
1、本次填报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于2020年1月5日前上报(以后以上统计信息每月上报一次,定期于每月的5日前上报心理中心)。
2、请各学院认真填报,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名确认后加盖学院公章,分别将Excel表电子版和有签字盖章的PDF版压缩打包发给心理中心对应联系学院的老师。电子文档命名:“学院名+201912月心理工作数据”。纸质版原件留学院存档,以便督查时核实。
联系人:闵容 联系电话:39322611.
附件:1.2019年下半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信息表格(本科生)
2.2019年下半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信息表格(研究生)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