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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 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28日 1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各部门、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15 号)文件规定,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行一学期一聘任,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对象为具有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学生辅导员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

  2.无学位课考试不合格者,学业成绩较好;

  3.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二、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1.3月4日前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1)或《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到各用人单位(各相关学院、教辅单位及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查。

  2.3月8日前,各用工单位组织面试考核后确定各岗位录用人选(录用人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详见附件4,未尽部门按以往名额执行)。

  3.3月13日前,各用工单位将《广东工业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担任“三助一辅”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用工单位及指导老师信息采集表》(附件5)、《广东工业大学“三助一辅”用工单位设置岗位情况说明表》(附件6)电子版发至xscglk@gdut.edu.cn,纸质版送至东十东座201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必须以不影响学业、科研为前提,在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担任助管、助教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2.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三助一辅”其中一项岗位,如有重复担任两项及以上的,按报酬高的岗位发放酬金,不重复累计发放。

  3.用工单位聘用没有通过学生工作处核准的“三助一辅”研究生,酬金由用工部门自行负责。

  4.助教、助管补贴标准为不超过500元/月,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为不超过800元/月。工资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照18.3元/小时但每周不超过7小时计算。

  5.补贴发放按每月报送,请各用工单位每月5日前按要求报送至学工处学管科。

未尽事项,请各用工单位相关负责老师加入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教师联络QQ群:326532078;或咨询温老师、乔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608。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工作相关文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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