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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

发布日期:2018-09-11浏览量: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0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3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生,且在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评优活动中获学校一等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参见《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37号)(附件5)。
  三、 名额分配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见附件3),并于921前登录我校“
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登录我校“
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于9月28日前安排专人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院《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4)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928前将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
  1.纸质版
  (1)《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后打印、签名盖章)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递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1);
  (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4);
  (3)每位候选人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申请材料(全面反映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xsczdb@gdut.edu.cn

  学院可参考以下方式整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登录“
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在“待审”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汇总表”,选择“导出EXCEL”后,把相应字段粘贴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中,并按照学生实际情况补充完整相应字段。
  五、工作要求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严格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需报送至教育部评审,请各学院做好申请流程的培训和指导,指导学生按照要求(参照附件3)正确填写相关材料,严格把关、仔细检查。

  联系人:陈老师  020-39322619
  办公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05

  附件: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示例
  4.《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5.《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37号)
  以上附件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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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