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9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15号),为做好精准资助工作,广东省教育厅开发了《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并分别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4月进行了局部试点和全省试点。为确保系统在全省的顺利应用,我校需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在系统中录入在校学生信息和家庭经济信息, 待全省进行统一划线定档,确定困难学生等级后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对结果。为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信息采集(5月29日前)
  (一)各学院根据《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见附件)字段要求录入学生相关信息,录入范围为除2017届毕业生以外的本科学生(港澳生、留学生不进行信息采集)。
  (二)各学院认真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内容要真实、准确并能与其所持有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指南见附件)相对应,暂不需要资格审核部门(含户籍所在地村委或乡镇、街道)加盖公章。录入范围为通过我校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学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
  对照学生填写的《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内容录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见附件)。
  各学院将录入完成后并通过宏验校的《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及《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于529日下午四点前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db@gdut.edu.cn纸质版材料留院备存。
  二、采集信息审查、导入(5月31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院采集数据进行审查、导入,对学院保存的《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抽查。
  三、系统评估结果反馈(6月20日前)
  全省进行统一划线定档,确定困难学生等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届时将系统评估结果和学校认定结果进行比对后反馈学院,报送省助学中心。
  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是落实国家教育精准扶贫任务的重要工作,是做好精准资助的基础工作。省教育厅将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作为绩效考评和资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附件:1、《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
     2、《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
     3、《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填写要求
     4、证明材料提供指南
     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
  以上附件点击打包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