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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09-05浏览量: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更好地营造以生为本的育人环境,推动对学生学习的过程管理,通过增进学校、学生、家庭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业预警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 本科生学业预警根据学生学业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由低到高的标准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一)学业黄色预警:累计有1-2门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学业橙色预警:累计有3-4门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三)学业红色预警:有以下情形之一:累计有5门及以上数量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不合格者;累计获得的课程学分未达到应修读总学分三分之二者;因不符合毕业要求可能导致无法按时毕业者。

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预警根据学生中期检查情况,结果为不通过者均需给予红色预警,具体流程和标准参照学校有关研究生中期检查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培养单位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系主任、班主任、教务员、辅导员、专业教师、研究生导师等为成员的学业预警帮扶工作小组,实施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

第六条 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前完成。学院学业预警与帮扶的主要任务有:下达预警通知书、谈心谈话、联系家长、开展学业帮扶、建立学业预警与帮扶档案等。

第七条 每学期期末成绩发布后,各学院教务员、辅导员、班主任等应通过多种途径提醒学生关注自己的成绩情况,并按时做好不合格课程的补考申报工作。

第八条 学业预警具体程序:

(一)本科生:每学期开学第2周,教务处公布各学院学业预警名单(不含补考成绩),学院教学办应认真核对学生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公共选修课学分不符合培养方案修读要求、学籍异动后需补修课程等情况,并将核对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学院学工办;研究生:研究生院发布关于研究生中期检查的相关通知后,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为不通过的研究生情况反馈给学生、学生导师和学院学工办。

(二)各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办按如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每学期对给予学业预警的学生,在收到反馈一周内给学生下达《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经学生本人签名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留存学院学工办;

2.对给予学业黄色预警的学生,至少应实施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等方式的生生携手学业帮扶机制,鼓励并帮助其努力学习,迎头赶上;

3.对给予学业橙色预警的学生,至少应实施师生携手学业帮扶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学院教师等应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督促学生拟定学习计划并做好课程重修指导工作,并将预警情况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

4.对给予学业红色预警的学生,应实施师生携手家校携手等多重学业帮扶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学院教师等应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2),督促学生拟定学习计划并做好课程重修指导工作。此外,学院还应给家长下达《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附件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面谈(或网上视频),告知其孩子学业困难的严重性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并落实好家长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记录工作。

(三)本科生:各培养单位教学办收集汇总《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4),待所有补考考核完成后两周内,由教务处更新公布各学院学业预警名单,各培养单位教学办对《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处理情况汇总表》进行更新,并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第8周报教务处备案;研究生:各培养单位教学办收集汇总《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备案。各培养单位学业预警其他档案材料存单位学工办,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检查。

第九条  学业预警前后,心理工作要同步研究和布置,各培养单位要密切关注被预警学生心理状况,制定相关疏导干预措施,避免由学业问题引发心理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第三章 帮扶机制

第十条 学业帮扶是指各培养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对被学业预警的学生学业进行全面分析、指导以及帮扶的制度。

第十一条 为配合做好学业帮扶工作,各培养单位平时可以通过加强新生入学教育、专业宣传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知与兴趣;通过开展有较高专业水准(或学术含量)课外活动等来营造学术氛围;通过先进宿舍、先进班级建设等来不断提高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通过规范课堂考勤、维护课堂秩序、培养优良学风不断加强学生学业监督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学生学业帮扶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生生携手:各培养单位可遴选成绩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党员与学业困难学生结对子,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等多种形式帮扶;也可按课程组建若干学习小组,让学业困难学生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得到提高和进步。

(二)师生携手:各培养单位指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责任心的专业教师与学业困难学生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掌握每名学业困难学生的情况,从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不得少于1次;学院辅导员要掌握学院学业困难学生整体情况,主要做好学业红色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三)家校携手:建立健全培养单位家长学生的联动机制,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将学业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校表现、学业成绩通报学生家长,并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后续学习状况;学生家长要掌握孩子学习及心理情况,做好学业督促工作,帮助孩子走出困境,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各培养单位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且行之有效的学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帮扶机制,共同构建学校学生学业帮扶体系。

第十四条 各培养单位在学业帮扶过程中的帮扶材料应整理存档,存档资料保存至学生毕业(结业)后2年,学业帮扶档案包括附件1-4及其他学业帮扶过程材料。

第十五条 各培养单位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实施情况将纳入到年度二级单位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的考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对各培养单位学业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121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结合分工内容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学号


姓名


学院


年级


班级


专业


因何原因受到学业预警(列出具体情况)

学业预警等级(划“√”

同学你好:

截至20 —20 学年第 学期,你未通过的课程门数已达 门,累计未通过学分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列出学生具体不及格科目、分数、学分等(研究生列出中期检查不通过原因)







学生确认收到

学业预警通知单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学号


姓名


学院


年级


班级


专业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学业预警类别及原因分析:



与学生谈话记录:



谈话人签名:                           学生签名:

学习计划及承诺(学习计划可另附):




                    学生签名:

联系家长记录及家长表态(必要时):




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        联系人签名:

所在学院意见(对给予学业红色预警的学生,学院必须签署意见):



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名:          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    

研究生导师:

                     


附件3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

学院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班级



(告知家长学生学业预警具体情况和在校综合表现,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学业帮扶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业预警家长通知书(家长回执)

学院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班级


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月 

回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工业大学 学院 老师收,邮编:


附件4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处理情况汇总表(20 —20 学年第 学期)学院:     学生类别:本科生/研究生 报送人:

序号

年级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业预警等级

连续预警次数

帮扶教师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